发布时间:2014-04-10 12:01 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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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下旬,两则关于针对中国企业的“双反”(即反倾销与反补贴)消息皆来自于加拿大,一则是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在对华镀锌钢丝“双反”调查终裁中认定无损害,因此将不对这些产品采取“双反”措施;另一则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公布对铜管“双反”案的初步调查结果,中国两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4.6%和12%,反补贴税率为2.6%和2.9%,未应诉的企业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税率分别为109.8%和14.5%。关于第二则消息,2013年12月18日之前,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公布调查结论。